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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立脚点和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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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08-8-21 9:58:46

            黑龙江绥化市政府围绕解决农村消防工作“谁管、谁抓、谁宣传、谁组织、谁扑救”的“五难”问题,通过抓牢乡镇、派出所、村和农户四个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村消防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开展。
           绥化市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约占全市总人口数近70%,市政府把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村民的责任意识、主体意识作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立脚点和出发点,通过三项措施强化对新农村安全防火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防灭火体系。在农村广泛推行了“七户联防、风险共担”、“自我管理、群防群治”的安全防火工作机制;在各乡(镇)普遍设立了专职防火员,有的由民警兼任,有的由乡(镇)治安联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在乡(镇)派出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构建以乡(镇)政府和村屯干部为一条线,派出所治保会为一条线的“两条龙”联防网络;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各地要把春防、麦麻收、秋收、冬防作为农村防火工作的四个重点时期,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
          绥化市政府要求各地在实施农村消防基础建设过程当中要结合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乡村道路、沼气工程、能源建设以及水电建设、农村电网改造,与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等同步实施,凡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村要设置消火栓,配备消防器材,实行一机多用,缺水乡镇村屯要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在此基础上,今年春防期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一村一泵”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实施意见》,4次召开协调会或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政府筹一点,财政补一点”的建队思路,共筹集资金2549万元,建立了拥有20人、5台四轮运水车、1处消防水源和充足灭火工具的农村专(兼)职消防队1325支,配备消防手抬机动泵1325台,全市1332个行政村建队率达到100%,实现了村村有义务消防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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